第一百七十四章 狩猎-《家父李隆基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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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的,
    他们在凉州城内忧心忡忡,李琩却在外面玩的淋漓极致。
    军中狩猎与长安贵族狩猎,有一个本质的区别。
    在军中,见到猎物,谁都可以猎杀,不分上下级,但是在贵族那边,是下面的人不断驱赶猎物进入主子视野,供主子猎杀,拥有猎杀资格的不多。
    李琩其实一直都不喜欢那种方式,那不是自欺欺人吗?完全丢失了狩猎的真正乐趣。
    抵达祁连山北麓的第二天,前面的斥候来报,发现一只雄鹿。
    盖嘉运他们立即动身,一个个策马扬鞭,朝着斥候所指方向奔驰而去。
    山里也不是遍地都是猎物,有时候你翻几座山头,都未必能找到一只,严格意义上这才是第一天,就有一头雄鹿被引诱至附近,这算是意外之喜了。
    “儿郎们将山谷给围了,不能将它放跑,猎得者,本帅赏金二十。”
    盖嘉运颇为兴奋朝李琩喊话道:
    “我们这的规矩,鹿头分给斥候,鹿颈分给鹰师,下水分给猎犬,鹿腿是猎手的,其它地方的肉平均分配,隋王若想今日吃到鹿腿,得是你亲自射杀,否则我也不好为你行这个方便。”
    李琩骑在马上,哈哈笑道:
    “盖帅有多久没有吃到鹿腿了?”
    盖嘉运大笑着指向远处哥舒翰的背影,道:
    “自从这小子来了河西,我便没有在狩猎的时候尝过鹿腿的滋味,还需回到凉州才能解馋,但终比不得自己猎杀来的爽快,吃起来也更香。”
    李琩点了点头,开始全神贯注的骑马疾奔。
    前方各处都分布着斥候,以旗令为语,传达着雄鹿的方位信息。
    眼下猎物已经现身,自然没有人计较会不会惊了那头雄鹿,数百人分散开来,将一片峡谷地带包围,若是见到雄鹿的身影,便会放箭猎杀。
    此物极迅捷,饶是在场之人多为骑射高手,短时间内也拿人家没有办法。
    实在是太快了,正因为腿脚好,所以腿上的肉才最是鲜美。
    唯一的办法,就是消耗光雄鹿的体力,等到对方速度降下来,才是机会。
    李琩左手握紧长弓,右手抓紧马缰,在复杂的山势地形中来回调整方向。
    他身后的李晟等人,也是一脸兴奋的参与进来,已经连发十余箭,可惜都未得手。
    李琩从一开就没有认为自己今天会摘得头彩,这里哪个不比他骑术高明?
    他唯一值得炫耀的,就是射术,因为他在长安外出的机会不多,很少在复杂地带习练骑术,但是他经常去射击场练习,自己的王府内,都有专供他练习箭术的场地。
    日子久了,水平达不到李晟那种地步,起码也相当于0.8个李晟。
    他一直没有开弓,是因为自己的地位太高,频繁射失很丢人,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箭不发。
    那么别人对他的射术水平,就摸不准了。
    这叫献丑不如藏拙,我不能让你们笑话我。
    但今天也许是老天眷顾,李琩运气爆棚,他在一次沿着河谷的急速追击中,察觉雄鹿有转向的动机,也就是在那0.01秒的一瞬间,是的,电光火石之间。
    李琩飞速从背后箭囊抽出一支羽箭,挽弓发射,动作疾如流星,一气呵成。
    箭矢所击之处,偏偏就是雄鹿调头的那一瞬间。
    差一丝一毫,这一箭都得落空。
    正中鹿颈。
    只见那头雄鹿瞬间丧失行动能力,从山坡山滑了下来。
    一声哨音响起,宣告着这场狩猎结束。
    “神乎其技,”
    盖嘉运从远处策马而来,远远的便大喊道:
    “没想到隋王竟有如此箭术,薛白虎(薛仁贵)在世也不过如此。”
    李琩心叫侥幸。
    事实上,他也很懵逼,难道我真的是天选之子?猎杀一头鹿老天爷都肯帮忙?
    想来想去,李琩还是想明白了,自己比起盖嘉运这些人,还是有一点优势的。
    那就是动物世界看了不少。
    动物之间的猎杀场面看多了,脑子里对羚羊鹿等动物的逃跑轨迹及运动习惯有着极深的印象。
    所以别人预判不了,他能预判。
    运气啊
    “侥幸侥幸,”
    畅快淋漓的一场追逐,博得头彩,虽然非常疲惫,但李琩也是心情大好:
    “盖帅这次又吃不着鹿腿了。”
    盖嘉运哈哈一笑:
    “那也不一定,四条腿呢,隋王一个人也吃不下,你不得分我一条?”
    好家伙,刚才还说只能回凉州解馋呢,不是自己猎杀的吃起来不爽,这么快就转变了?
    李琩开玩笑道:
    “盖帅厚颜相求,本王怎能拒绝?”
    “哈哈”盖嘉运也是心情极好,大笑一声,闻言朝着远处招了招手,示意收兵,便与李琩一同策马,朝着营地方向返回。		
    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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