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72章 怜我怜卿(27)-《快穿101次:男神,帅炸天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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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对于华都人来说,这也是不得了的……Play。说起来,你的脸不也红了?”

    今朝的小脸,也红得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发烧了。

    “我可是被周围的人,敬畏地尊称为血染之樱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没头没脑地拿出这种中二病的设定。”南倾烬坚信,她百分之百是骗人的。

    “喂,血族会想要尝自己喜欢的人的血?”

    因为南倾烬觉得,今朝不可能会有“恋爱”这种感情,所以才能够向她提出疑问。

    今朝愣了一下,道:“没、没错。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,都会想要尝一口喜欢的人的血。

    血一般是从伤口里渗出来的,如果让自己的唾液进到那个伤口的话,就等于把对方变成自己的血仆。”

    南倾烬突然脑洞大开,那么,假如他是血族的话……

    咬伤“洛朝花”一口子,然后尝她的血,那么,洛朝花就会对自己惟命是从了?

    不好,太高兴了!

    做着这种不可能的想象,南倾烬汩汩滴下了鼻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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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放学后,就像午休时说的一样,南倾烬被今朝带到了超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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