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对于华都人来说,这也是不得了的……Play。说起来,你的脸不也红了?” 今朝的小脸,也红得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发烧了。 “我可是被周围的人,敬畏地尊称为血染之樱的。” “不要没头没脑地拿出这种中二病的设定。”南倾烬坚信,她百分之百是骗人的。 “喂,血族会想要尝自己喜欢的人的血?” 因为南倾烬觉得,今朝不可能会有“恋爱”这种感情,所以才能够向她提出疑问。 今朝愣了一下,道:“没、没错。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,都会想要尝一口喜欢的人的血。 血一般是从伤口里渗出来的,如果让自己的唾液进到那个伤口的话,就等于把对方变成自己的血仆。” 南倾烬突然脑洞大开,那么,假如他是血族的话…… 咬伤“洛朝花”一口子,然后尝她的血,那么,洛朝花就会对自己惟命是从了? 不好,太高兴了! 做着这种不可能的想象,南倾烬汩汩滴下了鼻血…… - 放学后,就像午休时说的一样,南倾烬被今朝带到了超市。 第(2/3)页